Originally posted by 水心蓝 at 2005-9-8 12:58
我都符合标准
以前的购买手记偶还可以从别的论坛上找出来再发一次
偶知道你以前的数据都丢了
偶要一个LOGO
帮北针弟弟也申请一个
因为弟弟也才发过购买手记
Originally posted by 水心蓝 at 2005-9-8 13:00
这个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再考虑下还有别的条件符合不
如果符合再第三次申请俩
Originally posted by fyd79 at 2005-9-8 13:44
你知道这个LOGO有其他用处吗?
知道!可以贴到偶的台式机上跟朋友炫耀!
;P;P;P
要不手机上也贴一个??
;P
Originally posted by 水心蓝 at 2005-9-8 14:21
这么好啊
那偶要3个
台机上一个
本本上一个
手机也要一个
总斑斑
偶要3个LOGO呢
:'):'):')
Originally posted by itjustmeok at 2005-9-8 15:30
对了想起来了!!以前不是这个账号啊老大。当时写了一篇大作,名曰《钩机记》,在当时震撼了很多人幼稚的心灵。记得不?原来那账号是啥来着?
Originally posted by fyd79 at 2005-9-8 15:36
晕,我都被你给震撼了……
Originally posted by itjustmeok at 2005-9-8 16:06
想起来了,以前也叫这个名!!不过数据都没了啊!老吴同志
Originally posted by 北针 at 2005-9-8 19:22
我那个让给姐姐吧,上次买过2个,现在手里还有一个呢,那个贴手机上了,数量不多,还是留机会给需要的朋友吧
Originally posted by 水心蓝 at 2005-9-8 19:46
弟弟真好
那偶就要四个啊啊啊啊啊
吴总斑斑
Originally posted by 北针 at 2005-9-8 19:22
我那个让给姐姐吧,上次买过2个,现在手里还有一个呢,那个贴手机上了,数量不多,还是留机会给需要的朋友吧
Originally posted by 水心蓝 at 2005-9-8 19:46
弟弟真好
那偶就要四个啊啊啊啊啊
吴总斑斑
Originally posted by lliux at 2005-9-9 10:45
羡慕中,可惜偶还没购机。老吴总是能想出新花样来勾人。
Originally posted by fyd79 at 2005-9-9 11:07
同意;P
Originally posted by allenmix at 2005-9-9 11:04
申请,申请。。。
Originally posted by allenmix at 2005-9-9 16:45
得手了,哈哈~~~兄弟们你们继续~~
Originally posted by dyiii at 2005-9-12 14:19
符合阿
Originally posted by dv2d4admin at 2005-9-10 22:12
你把LOGO贴那里了?
Originally posted by dyiii at 2005-9-12 14:19
符合阿
Originally posted by yxx94027 at 2005-9-17 01:18
真是地邦贪得无厌的小人,这也要那也要,有什么好的,
Originally posted by yxx94027 at 2005-9-17 01:18
真是地邦贪得无厌的小人,这也要那也要,有什么好的,
原帖由 水心蓝 于 2005-9-17 09:12 发表
顺便汇报,偶的LOGO收到哩,帖偶IBM的左下角上了,一边一个,多对称,卡卡
原帖由 北针 于 2005-9-18 01:20 发表
请注意你说话的口气,小人一词更应当恰当的用在那些无端攻击他人,假装一本正经的人身上更为合适。
我们大家说出来了心情想法,就是想要,说明我们坦诚!
另外大家在一起以一个话题聊天不是很好。一个LOG ...
原帖由 itjustmeok 于 2005-9-19 08:53 发表
多亏只给你一个,要不整个机子估计全是LOGO
原帖由 水心蓝 于 2005-9-17 09:11 发表
本来就都不是有钱人,有钱谁买水货啊,什么叫贪得无厌?俺承认俺占点小便宜,可也得老吴让俺占,老吴的条件俺都符合,他赚人气俺赚一个LOGO,怎么就让你那么看不入眼?不服气你也来占这个小便宜
最讨厌那种 ...
原帖由 fyd79 于 2005-9-19 09:34 发表
不错,偶估计水心蓝也是这样,要不~~~
我们的相片送她一些,让她bb正面贴我的,反面贴你的??
;P
原帖由 itjustmeok 于 2005-9-19 11:40 发表
没问题,但是她地本子是反过来用地,嘿嘿
原帖由 水心蓝 于 2005-9-8 13:00 发表
这个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再考虑下还有别的条件符合不
如果符合再第三次申请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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